1月31日,工业和信息化部正式发布《首台(套)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(2017年版)》(以下简称新版《指导目录》),共包含十四大领域,《首台(套)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(2016年版)》(以下简称旧版《指导目录》)同时废止。其中,高技术船舶及海洋工程装备领域数量为53种,除“高技术船舶类”“海洋工程装备类”“船用关键系统和配套设备类”外,新增“海洋石油钻采装备类”。业内人士表示,新版《指导目录》的发布,对引导社会资源流向,促进船舶及海工装备制造业发展,实现《中国制造2025》战略目标具有重要意义。我国船海企业要在国家产业政策的鼎力支持下,主动提高供给质量、优化供给结构、提升供给能力,按照新版《指导目录》要求,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,抓住“弯道超车”的机遇,实现新的发展。 据悉,旧版《指导目录》中包括“高技术船舶类”“海洋工程装备类”以及“船用关键系统和配套设备类”在内的船海装备共86种,其中“高技术船舶类”25种、“海洋工程装备类”23种、“船用关键系统和配套设备类”38种。而新版《指导目录》对这三类装备数量进行了不同程度的调整,或减少,或新增,或保留,其中“高技术船舶类”缩减至15种,“海洋工程装备类”缩减至11种,“船用关键系统和配套设备类”缩减至17种。同时,新版《指导目录》对保留下来的装备的技术参数指标也作了相应调整。 此外,新版《指导目录》新增了“海洋石油钻采装备类”10种,包括海洋钻机(钻井包)、海洋钻机处理系统、顶部驱动水泥头、海洋钻井隔水管及其张紧系统、海洋水下防喷器及其控制系统、海洋水下井口及采油树、海洋水下管汇与连接系统、海底电缆石油地震勘探系统、水下生产系统脐带缆、天然气脱水装置。(郭佳泰)